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天在国会提呈《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一读,预计会在4月3日二读。

这法案 涉及7项法令的6大政策,包括刑事法典(574法令)、1960年军火法令(206法令)、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234法令)、1961年绑架法令(365法令)等等,要废除这些法令下的强制死刑刑罚。

根据法案,一些法令条文修改之后,不会有强制死刑刑罚,取而代之的是法庭可以判处 被告 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到40年,以及鞭笞 至少12下 ,等等 替代刑罚。

但也有刑事法典保留死刑,而法庭则拥有判处死刑或选择上述刑罚的裁量权。

这份首相署提呈的《2023年检讨死刑及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是具有追溯性(retrospective),适用于 还没有判决 或者 还没有 完成审讯,或者 在上诉程序的被告。

这也意味著,如果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可以选择判处死刑,或者酌情改判 替代刑法。

至于已经完成上诉程序,而且已经进入 非司法程序,也就是 在 特赦阶段的 死囚,政府将提呈《死刑与终身监禁司法申核( 联邦法院暂时性管辖权)2023 法案》。

一旦这项新的法案通过, 联邦法院 将被赋予 司法管辖权,去审核 进入非司法程序 特赦阶段的死囚刑罚。法庭可以保持死刑原判,或者 改判替代刑罚 30 至 40 年监禁 和鞭笞最少 12 下。

首相署强调,上述修法 是符合 量刑目标,也就是 判刑是为了让 个人 改过自新,并使他在改过自新后 重返社会(重新融入社会)。

如果一个人被判终身监禁,不能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不符合 司法对囚犯实施“恢复性正义”原则。
而且,根据2019年监狱统计数据显示,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后无重犯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