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昨日宣布政府撤回 “阿拉”字眼案件的上诉,引发争议,首相安华解释,吉隆坡高庭当初宣判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仅适用于砂拉越,并不适用于国内其他地方例如马六甲、槟城、和雪兰莪等州属。
2021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批准砂拉越马兰诺基督教徒吉尔艾琳的司法审核,裁决政府 于1986年,禁止 非穆斯林 使用“阿拉”(Allah)字眼,是错误 的做法。
砂拉越马兰诺基督教徒吉尔艾琳2008年从印尼飞抵吉隆坡时,海关没收了他行李中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
内政部随后解释,当局没收的原因是这些含有“阿拉”字眼的光碟 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及 违反了 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
两年后的2010年,吉尔艾琳决定挑战政府的没收决定,并 争取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
另外,内政部长赛夫丁今天进一步说明,联邦政府决定不继续 这起案件的上诉,是针对行政角度,那就是“归还8张 含有“阿拉”字眼的 基督教材光碟,而不是针对“阿拉”字眼的使用,政府的此项决定也不影响 目前正在法庭审理的每起案件。
他也解释,吉尔艾琳的诉讼是挑战关税局的充公行动,而这是行政问题。
赛夫丁强调,内政部的立场是尊重、认证和采纳各州的颁布,和国家元首在今年2月7日的谕令,其中包括保护阿拉字眼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