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新允许学校进行户外活动,唯所有教育机构在进行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11项规定。

教育部今日在推特发表炎热天气户外活动指南,表示在审查了当前情况后,决定重新允许学校开展户外活动。

根据教育部展示的信息图,教育部旗下的所有教育机构在开展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11项规定:

1. 参与的学生属自愿性,获得家长或监护人许可

2. 向学生讲解预防措施、症状和治疗
3. 鼓励学生穿着合适和鲜艳颜色的衣服

4. 提供降温设施,如遮蔽的天棚和雨伞、冰块和湿毛巾。

5. 提供充足水分,确保学生在活动前后或进行时饮用足够水分,鼓励学生自带饮用水

6. 监督可能使学生暴露在炎热天气的活动,确保他们的健康不受影响。

7. 允许在活动期间有额外的休息和足够的降温时间

8. 根据环境天气的变化决定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9. 若学生因天气问题出现任何状况和并发症,请到附近的诊所和医院就医

10. 立即向家长和监护人报告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情况

11. 如果气温超过35度,展延所有正在进行的户外活动

教育部是在5月5日发出有关在炎热天气期间暂停户外活动的通令,以避免在应对不可预测的炎热天气时对学生、教师和职员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任何影响。

教育部此前已于4月28日发布通令指,若一个地区的最高温度连续3天超过摄氏37度,处于2级警报级别,并被大马气象局宣布为热浪(Heatwave),学校可立即停课。

 学校允户外活动了! 教部列11项条件包括家长同意

 学校允户外活动了! 教部列11项条件包括家长同意

 学校允户外活动了! 教部列11项条件包括家长同意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