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益助理总监指出,警方于本月14日接到了一起关于女孩溺毙的投报,经调查后发现是一名26岁的青年因为坐视继妹在游泳池溺水,不采取任何援救行动,警方逮捕该名男子助查。

这起悲剧于本月13日发生在万宜地区的一个高级公寓的游泳池内,受害者是一名4岁的女孩。

他说,小女孩溺水被发现后,于下午3时左右被送到了士拉央医院,当时她已经昏迷不醒,经医生抢救后,女孩最终翌日下午去世。

警方初时将案件列为猝死案处理,但警方于前天获取到现场的闭路电视视频并查看后发现事发时,死者的继兄就站在泳池边,看着受害者在水中挣扎,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救助她。

他说,警方目前已逮捕死者的继兄助查,并将对方延扣至30日。

警方目前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进行调查;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或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公众如果有任何相关信息,可以联系任何附近的警察局,或直接拨打016-9985730向查案官莫哈末阿兹鲁警长提供线索。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