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华裔女子涉利用《张学友60+巡回演唱会》敛财逾44万令吉被提告案,被告今日改口俯首认了欺诈罪,被判一年监禁刑罚,泪洒法庭!

《中国报》报道,现年40岁的陈秀娟(译音/活动司仪)在8月16日,在地庭被控通过故意献议提供《张学友60+巡回演唱会》大马站演唱会门票方式欺诈受害者,从中诈取总值44万1828令吉的款项,当时她否认有罪。

陈秀娟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及不诚实地诱使他人交付资产),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一年但不超过10年、罚款以及鞭笞的刑罚。

此案原定今早地庭开审,但今日有委任代表律师出庭的被告在开庭后,选择改口认罪。

查案官戴勇强警长也向《中国报》证实,陈秀娟是在地庭法官莎峇丽雅面前认罪,遭法官判处监禁一年刑罚,刑期从其被捕日开始计算,即8月12日。他说,被告闻判后,随即在被告栏内流下眼泪。

他指出,主控官莱哈娜副检察司在陈秀娟认罪后,要求法官判处被告合理监禁刑期,因为此案涉及高额损失,受害者也被迫承担友人通过他,向被告购票而蒙受的损失,把钱还给朋友。

“主控官陈词时,说明希望法官对被告处以刑罚可作为教训,让被告未来不重犯欺诈罪行。”

他指出,被告代表律师陈词时,则告知法官被告育有一名残障孩子,但曾任职司仪的被告遭警方逮捕后,如今已没收入和能力缴付任何罚款,要求法官处以监刑。

根据案情,女被告在5月19日在蕉赖一家餐馆,向一名现年46岁的本地华裔男子(餐馆业者)献议,协助他为于8月11日至13日期间,在国内举行的《张学友60+巡回演唱会》,获得329张门票。

被告向男子承诺在8月1日交出演唱会门票,但条件是他需先付款,而这名男子共有15名友人通过他,一起向被告购买价值介于388令吉至1188令吉演唱会门票。

男子在6月1日至7月13日期间,通过2次现金付款和数次转账付款,把总值44万1828令吉款项交给被告,但直至他向警方投报当天,都没拿到演唱会票。

警方在接获事主的投报后,在8月12日逮捕陈秀娟。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