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捅电召车司机13岁少年今早被押往双溪大年推事庭面控,他不承认抢劫罪,获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侯审,案件展延至2024年1月17日过堂。
被告父母今早紧紧牵着他的手上庭,由于此案被告不满18岁,一律不公开审理,包括不得公开或者传播他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等。
各媒体只能守在庭外等消息。
根据控纸,被告被控于2023年11月27日近傍晚6时,在庆隆花园路旁,企图抢劫一名65岁华裔男子李洪喜(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93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主控官阿米鲁副检察司事后向媒体指出,他在庭上提出让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但被告援助律师杜拉都安称,被告父亲只是一名罗里司机,收入不稳定 ,母亲是一名家庭主妇,要养4名子女,包括被告,因此要求推事凯拉都减少保释金。
新闻背景:
本月27日下午5时43分左右接单后,65岁华裔电召车司机到庆隆花园承载13岁被告。被告途中向司机开口借50令吉,遭司机拒绝。
被告随后带着司机兜花园,至接近目的地时,被告突然持着一把25公分刀,从后直插司机胸口,幸被安全带挡住,加上司机机警反应死咬对方手背,成功保命,被告也下车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