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特赦局减刑及罚款的前首相纳吉,指称其获准的王室特赦令中,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6年刑期,纳吉正式寻求司法检讨厘清及要求执行,这也引起前首相沙比里的质疑,要政府解释!

纳吉在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要求法庭厘清这个事情,纳吉在入禀书中,要求法庭指示内政部长、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联邦政府及其他几人,确认王室特赦指令中的附录,是否包含给他的居家拘留。

纳吉也要求法庭指示答辩人,提供王室附录原始版本、堂费等文件。根据纳吉,特赦令这份附录,是国家元首在1月29日签发。

他同时要求法庭,指示当局立即把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住所,让他居家服刑。

纳吉在入禀书中声称,当他追问这份附录时,答辩人忽视他就已损害及侵犯其权利,而答辩人不理会其请求,不只藐视王室,也侵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

纳吉甚至指控,答辩人试图掩盖上述王室特赦指控的附录内容的存在。

纳吉这份附录的“存在”,也让沙比里质问政府,纳吉的特赦申请是否平胸牌将纳吉改为居家坐牢的要求。

“在特赦纳吉申请中,我获悉有一份附件,是让纳吉从加影监狱转换到居家拘留,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若属实,纳吉提出特赦申请时,这是否有讨论过?”

他今日在国会参与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辩论环节时说,相关部长有必要对此解释清楚。

纳吉因SRC案罪成入狱服刑12年,同时须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他屡次申请下,特赦局今年2月2日宣布纳吉减刑,刑期从原有12年减半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

纳吉原定出狱日期是2034年8月23日,减刑后其刑期到2028年8月23日出狱。

早前,内政部长赛夫丁曾说,政府原则上同意以居家拘留方式,对服刑4年及以下的囚犯实施启动特许释囚(PBSL)措施,以缓和监狱拥挤问题。

(新闻综合整理自《当今大马》《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