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行伊斯兰刑事法的登嘉楼,州政府对于穆斯林特定犯罪行为,会参考伊刑法,并考虑在大庭广众或公共地方对触法者执行鞭刑!
登州政府最近考虑在大庭广众或公共地方,如清真寺范围,对触犯伊斯兰刑事法人士执行鞭刑建议。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鞭刑将在监狱进行。
登州宣传、宣教及伊斯兰法赋权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说,州政府目前受到现有法令限制,无论如何,政府会先详细研究多个特定程序,才可以落实 公开鞭刑。
他指出,州政府目前受限于现有法令,州政府会加强和改善登州伊斯兰刑事法执行方式。
“我们会继续探讨这项措施(公开鞭刑),不过,目前我们继续在封闭地方,也就是监狱执行鞭刑。
“所谓大庭广众,有着不同诠释,在公共场合例如巴刹或清真寺算大庭广众,那么在监狱也有特定人士观看执行过程,这算不算大庭广众呢。”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