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闹得沸沸扬扬的KK连锁便利店销售印有“真主”字眼袜子风波法庭案,今日第三度过堂出现重大转折,基于两家公司(KK Supermart & Superstore私人有限公司及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向法庭认罪,各自被判处6万令吉罚款后,5名以KK连锁便利店创办人兼执行主席蔡志权为首的被告,皆获判无罪,当庭获释!
案件今日在庭上过堂审理,由通译员对两名公司代表,即KK集团总经理郑国贤,及本案个人被告的新建昌董事苏慧珊,重新读出控状,两人都代表公司认罪不讳。
沙亚南第11地庭承审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宣判两家公司各别被罚款6万令吉,需在3天内缴清罚款否则可被征收额外罚款。
另外,控方在另5名被告,即蔡志权和妻子罗秀梅、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苏振发、其妻子吴丽慧和女儿苏慧珊被控的案件中,表明撤回他们的控罪,要求地庭法官宣判他们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
辩方则引用案例要求法官宣判他们的当事人无罪释放,地庭法官最终宣判5人无罪释放。
蔡志权较后由律师团队陪同步出法庭后向媒体形容,自己在此案结束后是如释重负,感谢辩护团队的协助和各方支持,让他及公司全员上下度过煎熬难关。
无论如何,他不便置评自己在此案,是否沦为政治受害者的询问。
(报导整理自《中国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