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银行无意将房屋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现有的最长35年政策不变!
《南洋商报》报道,国行金融监察部总监陈盛利(译音)说,房贷最长期限不会改变,国行也无意实施跨代贷款。
“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人们长期负债,并遵循银行负责任的贷款准则。”
陈盛利是出席国库控股研究院举办的“我们的房屋的金融化和商品化”线上研讨会上说,虽然过去曾实施过最长45年贷款期限,但随后被取消,并将上限设定为35年。

“借贷人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是为了降低月供,使贷款更加可负担,并增加银行批准贷款的可能性;但是,延长贷款期限事实上会显著增加借贷总成本,但边际效益却很小,即每月还款金额只会减少一小部分而已”
陈盛利举例:一笔35年期、金额为30万令吉、利率约为4.65%的贷款,如果将贷款期限延长5年至40年,借贷总融资成本增加9%,即约5万1000令吉,而每月还款额仅减少70令吉。
他认为,既然这种交换对借款人不利,所以,没必要有这个改变。
与此同时,当询及房贷最长期限为何不是更短时,他表示,房贷期限太短也有局限,最大原因会导致房贷批准更难,尤其低收入群,难以在未来购买更好的房屋。”
换言之,国行认为,25至35年的贷款期限最为适当,这与借贷人收入生命周期相吻合。
(新闻整理自《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