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表示,联邦宪法修正后,海外出生的孩子将在18至21岁期间自行决定其国籍,选择父亲或母亲的国籍。
他指出,有关公民权的2024年修正案已在国会一读,受到人权团体的强烈批评,称此举可能导致更多无国籍儿童。
赛夫丁今日在媒体汇报会上举例说明,许多国家的孩子在18岁时会自动获得父亲的国籍,修宪后也允许他们根据母亲的国籍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根据新规定,孩子必须在18岁后选择是否放弃其他国籍以保留马来西亚国籍。
他强调,孩子在18岁时申请国籍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此之前是无国籍的,因为根据宪法,马来西亚公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
“除了根据父亲的国籍,孩子也可以根据母亲的国籍,只是根据母亲的大马国籍的话,孩子必须在18岁后做出选择是否拥有大马国籍而放弃另外的国籍。”
针对是否会重新检视双重国籍政策,赛夫丁表示目前将继续维持该政策,未来视需要再研究。
他也提到,在父母均为红登记的情况下,修宪后孩子也能申请公民权,但需提出申请。
至于外籍配偶在申请马来西亚公民权的条件也有所放宽,从结婚五年减少至结婚两年,前提是必须通过马来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