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脱离挂车压死轿车司机李紫柔一案,涉案的牵引车司机今天在大山脚推事庭面控,被告否认罪名,推事裁定被告不得保释,案件定于明年1月24日继续过堂。

51岁的被告马希占,被控于今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哥本西烈路鲁莾段驾驶牵引车,导致轿车司机李紫柔死亡,涉嫌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能面临5至10年的监禁,罚款介于2万令吉至5万令吉之间,并可能被吊销驾照。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此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且已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被告在事件发生后还向记者做出“V”手势,显示其未表现出悔意。

推事审理后,决定案件将于明年1月24日过堂,等待验尸报告、医学报告及验车中心报告的出具;同时被告未被批准保外候审。

此起事故发生在11月13日上午9时左右,当时一辆重型牵引车从武吉丁雅路左转进入哥本西烈路,后方挂车上的集装箱因失衡倾倒,压中正在等候红绿灯的两辆轿车,并撞击另外三辆轿车及一辆卡车,导致李紫柔(21岁)当场死亡,另一辆轿车的25岁男司机也重伤。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