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艾曼阿蒂拉 透露,房地部正在研究修法,规定已获得拨款的非穆斯林宗教场所(RIBI)在3年内,不能再次提出申请。而这是为了以确保资金不会重复发放给相同的宗教场所。
马华副总会长陈德钦对此直接批评,此项规定简直不知所谓,他也要求房地部长倪可敏交代,为何要制定 这项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政策呢?
他发文告指出,非穆斯林宗教场所的拨款应该根据需要来发放,只要是真正有需要,也获得官方审核鉴定,就应该批准,而不是硬性规定 三年内不能再申请。好比如果一间神庙刚拿到拨款维修,但不久后发生意外坍塌或毁坏,难道还等3年后才能申请新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