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阿查哈阿都哈密指出,作为国会议员,赛沙迪应以更高的标准行事,成为年轻人的榜样。

去年11月10日,高庭宣判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因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名成立,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和1000万令吉罚款,他成为马来西亚首位被施以鞭刑的政治人物。

在解释判决理由时,阿查哈法官表示,作为民选代表,赛沙迪有责任为麻坡选民争取权益,因为选民信任并选举了他。

“作为国会议员和年轻人偶像,他应以身作则,树立更高的行为标准,激励年轻一代。”

赛沙迪在判决后当天已向高庭提出上诉。

当时法官判决赛沙迪的四项罪名,分别是:第一项串谋失信(监禁3年,鞭笞1下);第二项滥用资金(监禁2年,鞭笞1下);第三和第四项洗黑钱罪(各监禁2年,罚款500万令吉,若无法缴纳罚款则每项用2年监禁替代),且两项洗黑钱罪的刑期同时执行。

法官宣布赛沙迪即刻入狱,但批准其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