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 伊斯兰法庭日前裁决,对三度触犯幽会罪行的 鳏夫 莫哈末阿芬 执行公开鞭刑,鞭打6下。

今天是该名男子的行刑日,由于是第一次在法庭或监狱以外的场所执行鞭刑,引发全国 广泛关注。

作为行刑地点的阿尔慕达菲比拉沙清真寺也吸引大量围观群众,他们纷纷前来,希望亲眼见证行刑的过程。然而,伊斯兰法庭 只限 70名公众 到现场见证 ,而且必须 事先登记才能进入。

登州警方派出40名警员 在现场维持秩序,确保行刑过程安全及顺利进行。

【首次公开执行回教鞭刑 男子2分钟内遭鞭打6下】(南洋)

今天的星期五祈祷后,男子 先是接受 医生检查,证明他 身体状况健康,可以接受鞭打。后来,鞭刑 在下午2点50分 进行。男子 戴着口罩,以站立姿势,背对着 公众,2分钟内 被鞭打6次。

根据《2001年登嘉楼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第125条文(3)(c),伊斯兰法庭 可以指示 在任何地点执行鞭刑,而且只要年满18岁,不管男性或女性 都可以被 施以鞭刑。

这与刑事法庭的固定不一样,因为刑事法庭只允许对男性施以鞭刑的做法并不一样。

但根据伊斯兰法,男性罪犯 将以 站立姿势 接受鞭刑,女犯人则是坐着受刑;而行刑者 也必须跟 犯人的 性别 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