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著名商人兼槟州前进党主席黄家业,面对涉嫌剥削及虐待戒毒中心入住者及贩卖人口及贩运移民两项控状罪成,各判6年监禁同时期执行,他决定上诉!
在辩方律师要求下,法庭批准暂缓执行,直到黄家业上诉高庭出判决为止。
地庭法官马兹里列出4大条件批准判决暂缓执行,第一是辩方必须于周四针对每项控状交保4万令吉,并且当天提呈上诉文件;第二是黄家业保释必须由2名大马公民作保;第三是护照将被法庭扣留、第四每月须向警方报到。
黄家业代表律师黄钰焙提出暂缓执行判决要求,理由是黄家业没犯罪前科、也不会潜逃,目前也面对其它北海法庭审讯案件,并且在被控后,也没有再犯罪。
黄家业也是槟州前进党主席,他因涉嫌剥削及虐待戒毒中心入住者于2022年被捕,同年11月被控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当时他不认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
根据控状,被告黄家业被控于2022年6月至7月3日及7月7日至10月29日,分别在威南新邦安拔一家小贩中心及槟岛东北县吉打路6间店屋,通过滥权方式,对一名女子罗依莹(译音,35岁)进行人口贩卖,以达至强迫剥削劳工的目的。
上述行为已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及罚款。
(新闻整理自《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