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昨日封面因国旗设计失误漏了新月掀起千层浪,通讯部长法米说,希望媒体理事会成立后,将是处理类似事件的最佳平台。
《媒体理事会法案》是在上个月在国会通过,预料6月会成立董事会。有关法案,赋予理事会监管媒体业者的权力,并制定道德行为守则,以根据投诉机制调查媒体从业者。
不过,法米补充,在这之前,现有相关程序会照跑。
与此同时,法米说,这起事件涉及印刷媒体,因此是交由内政部主导调查和处理。
“虽然《星洲日报》同时出版电子报,但因错误出现在印刷版本,属于内政部监管范围,电子版内容则由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审核。”
法米也宣布,政府将在未来两周内召开一场简报会,教育和说明国旗“辉煌条纹”(Jalur Gemilang)标志正确使用方式,对象包括新闻媒体及各政府部门的 企业通讯单位。

在警方部分,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说,目前经在全国范围接获40宗投报。
拉扎鲁丁也证实,警方今午传召《星洲日报》总编辑和副编辑主任录供,协助调查案件;警方之所以传召两人,是因为其中一人批准刊登相关国旗图片,而另一人则参与图片制作过程。
警方目前援引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 以及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调查。
另一方面,MCMC发文告指出,当局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 ,特别是涉及线上上载的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文告强调,MCMC高度关注,并将全力配合内政部及警方进行进一步调查,如有需要将采取相关行动。
MCMC向各方发出严厉警告,无论是媒体机构或是公众,都不得上传或传播贬损或展示不完整的马来西亚国旗,警告任何违法者都将被严厉对付。
无论如何,华总总会长吴添泉坚信,中文媒体出现的“国旗插图失误事件”,应该纯属无心之失。
他相信媒体并无任何被有心者影射或意有所指的“蓄意动机”。
他说,随着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发出训示以及有关媒体道歉,加上相关当局根据和采取 “程序行动”后,他希望事件不应再被别有居心者,过度自我诠释而进一步蓄意政治化、种族化和复杂化。
(新闻综合整理自《当今大马》《星洲日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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