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接获投报,指《光华日报》在其电子报上刊登不完整的国旗插图,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经传召《光华日报》,针对该份报道进行调查。

内政在脸书专页发布贴文指出,该报所刊登的大马国旗,少了象征伊斯兰的新月。

贴文说,这项投报是针对《星洲日报》调查的后续行动,并指该报在印刷时存在类似违法行为,违反1963年徽章及名字法令(防范不当用途)和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

“最近在媒体发生的违法行为带来同样严重的影响,不容妥协,并将根据涉及新媒体的法律规定进行调查。”

内政部警告,任何一方无论是有意或无意,都不可在印刷媒体、电子媒体或社交媒体上亵渎或戏弄辉煌条纹。

“国旗是国家主权、团结及民众认同的象征,所有人都必须尊重和维护。我们劝告各方始终保持种族和谐与团结,维护我们挚爱国家的和平。”

另一方面,MCMC发文告指出,当局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 ,特别是涉及线上上载的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文告强调,MCMC对此事高度关注,并将全力配合内政部及警方进行进一步调查,如有需要将采取相关行动。

MCMC向各方发出严厉警告,无论是媒体机构或是公众,都不得上传或传播贬损或展示不完整的马来西亚国旗。

“任何违法者都将被严厉对付。MCMC将全力确保马来西亚数码媒体的使用保持有序并尊重国家象征。”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