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重申,要涉及赵明福之死的凶手被绳之以法的立场始终不变,该党支持赵家考虑入禀司法审核挑战有关“无进一步行动”(NFA)的决定,并要求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重新检讨其决定,不要再拖延对涉及赵明福之死的相关人士检控工作。

行动党全国主席哥宾星和秘书长陆兆福今日发文告指出,自2009年发生赵明福命案以来,行动党坚持要凶手被绳之以法的立场始终不变。

“行动党组建了律师团,并要求召开验尸庭以鉴定其死因,在有关过程,我们确认赵明福的颈部有瘀伤。”

行动党在文告中,回顾赵明福案的司法过程:2011年1月5日,验尸庭裁决此案为“存疑判决”(open verdict);之后上诉庭推翻判决,裁定赵明福的死源于身份不明人士的非法行为所致,当中包括涉及参与逮捕和调查死者的反贪会官员。

“我们也协助并代表赵明福家属展开民事诉讼,赵家获判60万令吉赔偿,以及6万令吉堂费。“

文告强调,虽然调查此案和鉴定责任方属于警方的任务,但总检察长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下一步行动。

”根据联邦宪法,只有总检察长一人拥有决定是否展开检控的斟酌权。基于上诉庭和高庭民事诉讼已作出的判决,总检察长必须解释他为何在本案中没有行使有关权力。“

文告强调,总检察长必须详细解释为何他会以“证据不足”为由,认为不宜针对赵明福命案涉及者展开刑事检控。

(整理自行动党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