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撤销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刑事罪名,宣判他无罪释放。

上诉庭三司阿末再迪、阿兹曼阿都拉及诺琳巴达鲁丁是于今早宣判这名前土团青团长4项罪名,包括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等罪成判决全部上诉成功。

现年32岁的赛沙迪,是在2023年11月9日被高庭裁决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成,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他旋即提出18个上诉理据,要求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

上诉庭也指示归还其担保金及护照。

诺琳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法庭认同辩方论点,即赛沙迪所涉及资金并未用作个人用途,而是作为土团青年团的活动经费。

她强调,“提取”与“开销”在此案中不能混为一谈,控方对此未能提出有力证据。此外,关键证人——前副财政拉菲克的证词亦多处自相矛盾,并在多项关键问题上表示“不记得”。

赛沙迪面对的4项被撤销控状包括:

串谋失信罪:被控于2020年与拉菲克合谋挪用100万令吉青年团资金,涉及刑事法典第406条文。

滥用资金罪:被指挪用12万令吉青年团资金作个人用途,涉及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2项洗钱罪:被指于2018年6月将两笔各5万令吉转入私人信托账户,涉及2001年反洗钱与反恐法令第4(1)(b)条文。

赛沙迪今早在开庭前也接受媒体访问,他哽咽感谢家人与支持者,称是他坚持到底的动力,并强调5年等待只为洗清名誉,相信司法会还他清白。

他说,法庭是最适合还原真相的平台。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