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青团长、马六甲行政议员兼万里茂州议员阿克玛,因涉嫌在国旗事件通过社媒发表煽动性言论而遭提控,案件今早在大山脚推事庭过堂,并展延至11月10日。

阿克玛今早8时38分抵达法庭,现场秩序平静,没有人潮聚集。尽管警方派出数十名警员驻守,但未有实施封锁。

陪同出庭者包括其妻娜希拉、仁保国会议员三苏卡哈,以及十余名支持者。

案件9时开庭仅约3分钟即完成过堂程序。控方主控官纳兹兰表示,部分文件已交给辩方,但仍有文件尚未完成,因而申请展期。

推事努鲁拉希达允准,将案件展延至11月10日。

阿克玛今日由5名律师代表,其中英然在庭外指出,控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条文移交部分文件,但仍有文件待补充,因此择期再续。

阿克玛庭外受访时表示,他原以为提控时所有文件应已齐全,然而控方仍未完成移交,影响辩方准备。

“无论如何,我们尊重司法程序。但如果这是要我们认输,我们不会认输,因为我们没有做错。”

事实上,他昨晚也在社媒发文称自己不害怕或退缩,会勇敢面对,并指“若捍卫国旗需付出代价,愿意战斗到底。”

他也批评“为何捍卫国旗的人被控上庭,而倒挂国旗的人却逍遥法外。”

现年37岁的阿克玛,被控于今年8月11日通过其脸书账号(@m.akmalsaleh)上传视频,要求总检察署在两天内交代何时提控涉嫌倒挂国旗男子,否则将“亲自教导”对方如何挂国旗。此言论引发民众关注,并有人报案。

他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即发表足以引起公众恐慌与不安的言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