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护理系女神”谢侑芯来马拍摄猝逝案,警方透露,女死者出事前曾与著名艺人黄明志在同一客房内,但从现场调查,并未发现任何性侵成分,因此,警方不会援引性侵犯罪调查。
《中国报》报道,金马警区主任沙扎里助理总监说,案发当时,谢侑芯与黄明志(Namewee)确实在酒店客房共度一晚;不过,警方仅能证实两人同房过夜,但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案件没涉及强奸或性侵迹象。
“警方不援引性侵罪,而是以拥毒和尿检不过关2项罪名,调查黄明志。”
针对女死者,沙扎里说,女死者解剖报告尚未出炉,其体内是否含有毒品成分,也需等待化验结果才能断定。

他说,警方当场起获9颗蓝色药丸,疑为摇头丸“爱他死”(Ecstasy),总重量约5.12克。
警方随后将他逮捕,较后尿检结果显示,黄明志对安非他命、克他命、大麻及冰毒均呈阳性反应。
接着,警方在10月24日以《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A(1)条文(拥毒)及15(1)(a)条文(滥用毒品)提控上庭;黄明志否认所有指控,已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获释,案件定于12月18日过堂。
谢侑芯(31岁)是在10月22日下午被发现陈尸于吉隆坡一间五星级酒店客房内。她在台湾以“护理系女神”走红,拥有数十万粉丝。其经纪人Chris早前透露,医院初步报告死因是心脏病发,但家属认为她平日健康良好,对此结果难以接受。
另一方面,针对黄明志否认藏毒后保外候审,网络上也有不少议论,有不少网民以为毒品案是不让保释,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中国报》也整理了资料,根据刑事法典,即便是触犯危险毒品法令,涉案人获准保释与否,胥视其所犯的条文而定。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触犯该法令39A(2)条文(拥毒)及39(B)条文(贩毒)是不能被保释;但是,在39A(1)条文(拥毒)下,当事人则可以被保释候审。
同样是拥毒罪,39A(2)和39A(1)主要是以持有或生产特定数量的危险毒品,而区分出不同刑罚。
比如持有少数量毒品,如2到15克的非海洛因或吗啡类毒品,则归类在39A(1)条文;但是,针对持有较大数量毒品,如持有超过15克特定类毒品,则被归类在39A(2)条文。
根据法令,若罪名成立,拥毒罪可被判监禁至少2年或不超过5年,并鞭笞3至9下。
至于滥用毒品罪,则可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须接受不超过3年观察期。
(新闻综合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