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总监莫哈末阿占说,教育部自2009年起已发布的通令文件,明确规定学生不可携带或在校内使用手机,因此相关文件可作为学校行政人员定期检查学生携带违禁品的指南或依据,因此该部无意逐一列出所有违禁物品,因这属常识。

他说,校方拥有全权决定学生不得携带的物品清单,可依自身判断行使专业酌情权,并在必要时立即采取行动,确保学生安全与校园秩序。

教育部也早已授权校长及副校长检查学生书包,并没收被视为危险或违规的物品,如手机等,以维持校园安全及教学顺利进行。

莫哈末阿占在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提到,虽然禁带手机的规定实施已久,但自新冠疫情后,手机使用普遍化,部分学生与家长似乎已淡忘这项规定。他建议校方与家教协会沟通,重新强调相关条例。

“当校园安全或纪律问题频频发生时,不应互相指责,这项规定其实早已存在,只是需要再次提醒。”

他补充,除手机外,校方也可禁止携带其他可能危及安全或分散注意力的物品,例如在校园霸凌频传的背景下,长铁尺也可能被视为危险物品,所以这都取决于各校的判断。

针对“禁止携带化妆品入校”的争议,莫哈末阿占回应,这类决定同样取决于校方的自主判断。

他强调,家长应理解校方维护安全与良好学习环境的责任,若有异议,应理性沟通,“教育的核心是塑造学生的学习与品格,而非制造对立。”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