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印尼籍清洁女工艾妮达,今早在新山地庭成为我国首名被判需进行社区服务的“垃圾虫”。她因乱丢烟蒂和饮料瓶被控,庭上直认不讳、声泪俱下求情,最终被判罚款500令吉及完成6小时社区服务。

新山地庭法官诺阿芝雅迪裁定,艾妮达可在6个月内,每天2小时分阶段完成社区服务,否则将面临2000至1万令吉罚款,无法缴纳则以15天监禁替代。

同日,28岁孟加拉籍厂工苏旦也因乱丢烟蒂被控,但因不谙马来语,法官将其案件排至1月28日过堂,并安排通译员。两案的主控官均为西蒂阿朵拉,且两名被告均未聘请律师。

根据控状,艾妮达于今年1月1日凌晨12时41分,在新山士都兰依布拉欣苏丹路一带乱丢烟蒂及饮料瓶,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672法令77A(1)条文,并可根据77A(2)条文判刑及77B(1)条文判社区服务。罪成最高可罚款2000令吉及执行最长12小时社区服务。

主控官表示,女被告过去三年每月自印尼入境马来西亚替朋友打工,并当庭出示其乱丢垃圾的照片与影片作为证据。庭上,艾妮达承认犯错并哽咽求情,称自己是单亲妈妈,育有8岁与15岁两名子女,希望法官减轻罚款,并表示愿意接受任何清洁工作。

至于孟籍男被告苏旦,他于当日凌晨1时27分在同一地点乱丢烟蒂,同样触犯上述法令条文。因其为外国人,主控官建议以本地人担保及保释金形式保外候审。最终法官批准他以1000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条件保释。

马来西亚固体废料管理机构首席执行员卡立莫哈末及柔佛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主任再纳菲迪特地到庭旁听。卡立莫哈末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截至昨日,全国共发出418张违规通知单(NPK),其中315名为本地人,103名为外国人。

他表示,违规通知单发出数量最多的地区依次为吉隆坡127张、吉打99张、森美兰61张、柔佛58张、彭亨30张及玻璃市19张。卡立莫哈末强调,这是该法令生效后全国首例被控上庭案件,机构高度重视,因此派员旁听学习审讯流程与经验。

对于外国人在接获违规通知单后返回所属国家、未如期出庭的情况,他表示,机构将会与移民局合作,追查违者并采取后续行动。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