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歌手黄明志拥毒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其代表律师将提交陈情书,寻求撤销目前面对的拥毒及持有壮阳药控罪,或改控较轻罪名。,推事将案件展延至4月8日过堂。

黄明志目前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指他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拥有1.57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同一时间及地点持有0.78克壮阳药西地那非,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今日案件管理中,主控官诺莱妮扎都副检察司表示,控方将把相关文件移交辩方。

黄明志的新任代表律师诺阿米娜在庭外表示,将在一周内提交陈情书,争取撤销控罪或改控较轻罪名,黄明志约在两三周前更换律师,由她接手案件,前任律师为郑清丰。

早前报道指,台湾网红谢侑芯来马期间在酒店身亡,事后揭露黄明志案发时曾与她在同一房间,警方在房内起获蓝色药丸并展开调查。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