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透露,雪州政府已决定修改及优化近期引发争议的《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重新检讨禁止在商业区设立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以及建筑高度限制等条例,并纳入各宗教团体的意见。
也是雪州非伊斯兰宗教事务联合主席的黄思汉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强调,该指南并非宗教法令,而是一份城市发展规划指南,目的是在保障宪法赋予的宗教自由权利下,更有系统地规划非伊斯兰宗教事务的发展。
他说,州行政议会上周已讨论相关课题,并同意修订引起公众不安或误解的条文。
他指出,雪州作为全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州属之一,土地资源有限,因此州政府每5年都会制定城市规划指南,供城市规划师、发展商及地方政府参考。若发展商在执行过程中面对困难,也可与相关部门协商调整。他强调,外界争议的多数条文并非新规定,而是沿用多年的政策,仅调整部分措辞。
黄思汉以数据反驳州政府打压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的说法。他指出,自2008年至今,雪州政府已向非伊斯兰宗教团体发放481片土地,本届州政府自2023年至今再批准57片土地,目前另有40宗申请正在处理中,预计数个月内完成后,累计批准土地将突破500片。
他形容雪州是全国批准最多非伊斯兰宗教土地的州属,因此指州政府限制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的说法并不成立。
“由此可见,雪州是一个包容、有规划且制度化的州属,积极支持非伊斯兰事务的发展。若指雪州政府有意限制或为难非伊斯兰宗教发展,完全说不过去。”
针对最受争议的商业区宗教场所课题,他解释,新发展项目已规定发展商必须预留土地供非伊斯兰宗教用途,因此州政府希望优先善用这些土地,而非另行在商业区设立宗教场所。
不过,他强调,现有设于商业区的教堂、佛堂等场所不会受到影响,仍可继续运作。事实上,地方政府过去也持续批准部分宗教团体在商业区设立场所,以回应现实需求。
他说,州政府日前已与雪州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及道教特别事务委员会(LIMAS)展开对话,并收集各宗教团体意见。由于土地数量始终有限,不同宗教组织也有各自需求,因此州政府将重新检讨相关规定。
对于外界指宗教场所不能设在大路旁,黄思汉澄清,这是基于交通与安全考量,而非要把宗教场所设在偏僻地点。
他说,许多庙宇和教堂位于主要道路旁,在节庆期间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及安全隐患,因此指南要求相关场所设置服务道路,让车辆可从主干道转入内侧道路后才进入场所,并兼作停车用途,以减低交通风险。
至于建筑高度限制,他解释,指南建议宗教建筑高度不超过72呎,约相等于6层楼高,是根据宗教用地面积一般介于0.25至0.5英亩计算,在扣除建筑退线及道路空间后,所作出的规划建议。不过,既然社会各界对此有所顾虑,州政府愿意重新研究及优化相关规定。
黄思汉也澄清,外界对于工地临时神龛或神像必须拆除的解读并不正确。他举例,兴都教庙宇兴建期间会设立临时神像供膜拜,待庙宇落成后再迁入主庙,相关条文正是针对这类情况制定,与工地常见的拿督公神龛无关。
“有心人士却将此串联至工地常见的拿督公神龛,实属两回事。”
此外,他指出,指南规定宗教场所不得设于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第三及第四级斜坡等地点,是基于卫生、安全及环境因素考量;禁止设于死胡同,则是因为进出不便,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并非刻意刁难宗教团体。
他强调,这些被政治化和严重误解的条例本不应引发争议。惟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州政府不推卸责任,而是积极面对。
他说,州政府也新增规定,未来所有宗教土地申请都须先征询LIMAS意见,以确保有限土地资源能够分配给最有需要的宗教组织,同时平衡各地区人口结构及宗教需求。
黄思汉坦言,即使州政府已批出大量土地,仍无法完全满足需求,因为部分地区人口老化,而新住宅区不断增加,社会结构持续变化。
经过与各宗教团体交流后,州政府也意识到商业区仍有一定需求,因此将进一步调整指南内容,以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
“不够好,就做好它,要解除大家的担忧。”
他补充,宗教团体若自行购买工业区厂房改作教堂等用途,只需按照正常程序申请转换土地及建筑用途即可。至于住宅区内的宗教场所,州政府原则上不鼓励在新规划住宅区设立,但新村等特殊地区则会个别处理。
黄思汉强调,相关指南并非不透明文件,过去版本一直可以公开取得。他批评部分政治人物将课题政治化,并将不实指控归咎于州政府。
无论如何,州政府将继续收集各界意见,尽快完成修订工作,以消除公众疑虑,并让规划指南更符合实际需求。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