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气常年炎热,不少车主为了降低车内温度,会在车窗安装遮阳板(sunshade)、窗帘或遮阳帘,希望减少阳光直射,让车厢不至于变成“蒸炉”。
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这类看似普通的遮阳防晒用具,若是在行驶过程中使用,可能已经触犯交通条例,最高可被罚款300令吉!
《中国报》引述《星报》专题报道,陆路交通局规定,驾驶时禁止在车镜及车窗安装或使用遮阳板,因为相关装置可能阻碍驾驶者视线,影响行车安全。
陆交局强调,遮阳板仅允许在车辆停放时使用;若车辆处于行驶状态,驾驶者仍继续使用或安装遮阳板,将可能面对执法行动及罚款。
根据现行罚款机制,违规者若在接获罚单后15天内缴付罚款,金额为150令吉;16至30天内缴付则为200令吉;31至60天内则增至300令吉。
作为替代方案,当局建议车主使用符合规定的汽车隔热膜(Tinted),而非以遮阳板、窗帘或其他遮挡物覆盖车窗。
此外,马新社查核平台MyCheck询问吉隆坡陆交局局长哈米迪,他表示,根据马来西亚《1991年车辆(特定类型玻璃禁令)条规》第4(1)条文,除了长途巴士和合法注册的露营车外,私家车车窗内安装或使用窗帘、百叶帘等遮阳物品均属违法行为。
他解释,露营车允许安装窗帘,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不得安装在司机左右两侧车窗,同时不得影响驾驶视线及行车安全。与此同时,车主还需向陆交局汽车工程组提呈获批准的车辆技术图,并通过验车中心检验,方可获得相关资格。
新闻综合整理自《星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