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就控方针对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案提出终极上诉开庭,法院最终驳回控方上诉,维持上诉庭赛沙迪无罪裁决!

这也意味着,赛沙迪继续维持自由身。由3名法官组成的联邦法院审理中,法官仄莫哈末鲁兹玛及科林劳伦斯塞奎拉支持上诉庭决定,确认赛沙迪获判无罪。至于主审法官阿布巴卡则持不同意见。

法庭于今早约9时05分开庭后,主审法官阿布巴卡表示,三名法官均已完成各自的判决理由,并将依次宣读。

现年34岁的赛沙迪曾任MUDA主席。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不过,上诉庭于2025年6月25日推翻高庭的定罪及刑罚,判决赛沙迪上诉得直。控方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终极上诉,案件今日迎来最终裁决。

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控状包括一项涉及100万令吉的教唆刑事失信罪、一项涉及12万令吉不诚实挪用财物罪,以及两项各涉5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罪。

高庭当时宣判,赛沙迪第一项控状,即触犯刑事法典406条文,并与第109条文同读的教唆刑事失信罪,被判监禁3年及鞭笞1下;第二控状刑事法典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罪名监禁2年,鞭笞1下。

第三及第四的洗黑钱控状,各项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若不能偿还罚款以各2年监禁代替,但是两项洗黑钱控状的刑期为同步执行。

(新闻整理自《星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