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搬家没更新大马卡(MyKad)地址可罚2万、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引发热议,国民登记局澄清,当局没有展开特别执法,也没有强制民众更换大马卡,呼吁民众勿轻信网络流传的不实消息。
不过,登记局表示,若持卡人已搬迁至新的永久住址,仍鼓励尽快前往国民登记局更新大马卡资料,以确保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更换一张更新地址的大马卡仅需缴付10令吉费用。
“确保身份证资料保持最新及准确,是每一名大马卡持有人的责任。”
针对网络流传政府借《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条强制执法或借机牟利的说法,登记局指出,这项条例早已实施多年,并非近期新增措施,相关指控并不属实,容易造成社会混乱及公众误解。
当局也提醒民众,应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依据片面或未经证实的内容作出错误解读,更不要散播不实消息。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条规定,若任何人士更换居住地点,并在该处居住90天或以上,必须更新大马卡上的地址。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