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认为,希盟秘书处近日针对赦免制度发表的声明,似乎是在质疑国家元首的赦免权,并间接暴露希盟多次基于政治利益,轻视及质疑马来统治者制度的“真面目”。

阿斯拉夫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赦免权是《联邦宪法》第42(1)条明文赋予国家元首的特权,不应受到任何一方质疑。

他说,若希盟当年能够支持安华在尚未完成全部刑期前获得赦免,如今就不应对其他人采取双重标准。

“与希盟不同,巫统无意预先影响赦免局的考量,也没有要求特设局作出任何特定决定。任何通过合法程序作出的决定,都应受到各方尊重。”

他指出,这也明显违背各方在组成团结政府时,通过团结政府协议共同同意的原则与条件。

阿斯拉夫强调,巫统将继续坚定维护国家元首制度及陛下的权力,任何试图直接或间接施压,或对有关制度灌输不良猜疑的行为,都是对宪法和国家的背叛。

较早前,希盟秘书处重申,任何已被法院裁定涉及贪污或滥权者,都应完整服完所判刑期。有关声明引起巫统不满,并被视为与前首相纳吉的赦免及居家服刑课题有关。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