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要求法庭暂时归还护照的申请,让她前往新加坡陪伴女儿生产。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聆听控辩方的陈词后,批准罗斯玛上述申请。

莫哈末再尼说,法庭批准申请人今天取回护照,但必须在126日或之前归还,条件是罗斯玛只可从1022日起前往新加坡,必须在1121日或之前回国,其中包括14天的隔离期。

较早前,罗斯玛代表律师加吉星为这项申请陈词,控方慕斯达法副检察司表示无异议。

罗斯玛于1012日入禀这项申请,她表示其女儿诺雅娜怀有第二胎,将在一家私人医院生产。

她说,诺雅娜在生产期间,有很多并发症的历史,因此希望在生产后能够陪伴在女儿身边,给予精神和情感上的支持。

罗斯玛在提出申请时声称,她须马上前往新加坡,陪伴即将生产的女儿诺雅娜,并表示,她将在10月底和12月初离开大马,希望警方和移民局给予合作。

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目前进入自辩阶段,罗斯玛应该在1021日出庭自辩。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