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银行正研究落实“不可追溯条款”,来加强保险投保人的保障。

财政部副部长刘镇东在国会说,未来,投保人连续投保达到一定期限,即使过去无意中没有申报既有疾病,保险公司和伊斯兰保险营运商,都不能因此拒绝理赔。

他说,此举旨在强化投保人的保障。截至2025年业界数据,保险及伊斯兰保险理赔批准率平均维持在90%以上,每年获批理赔超过100万宗。

他强调,若投保人对理赔有不满,可先向相关保险公司或伊斯兰保险营运商反映;若仍不满意,可通过国家银行投诉管道(BNMLINK),或向提交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FMOS)投诉。

他补充,根据国家银行发布的基本医疗及健康保险及伊斯兰保险(MHIT)政策文件,除非涉及合约条款问题,所有保险公司及伊斯兰保险营运商不得单方面取消保单,也不能因投保后索赔或健康状况变化而随意终止或拒保续保。

刘镇东指出,理赔审核必须依据医疗必要性及卫生部临床实践指南。大多数医院在治疗前已进行相关评估,避免事后才出现费用争议。若治疗不符合规范,保险方会再审查;若医学评估确认必要,仍必须赔付。

此外,他提到医疗合作伙伴协议与解决方案委员会(HPPSC)正强化理赔流程管理,由政府主导,成员包括医疗界、医院、保险及伊斯兰保险业者与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

他说明,保险及伊斯兰保险营运商通常只会在两种情况下终止保单,即投保人停止缴费或涉及欺诈行为。

他表示,若仍有争议,应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再向国行及FMOS申诉;必要时可由国会议员上报财政部。

另外,政府计划明年1月推行MHIT,并逐步引入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模式,作为长期医疗改革方向。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