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嘉申请禁令限制父姐公司权力 球迷留言心疼:家人何必闹上法庭?
大马男单自由人李梓嘉传出公司管理纠纷,向吉隆坡高等法庭申请临时禁令,要求限制父亲李志兴及姐姐李梓瑜在其经纪公司——李梓嘉管理公司(LZJ Management Sdn Bhd)的部分权力,包括禁止两人在未经法庭批准下,为自己批准额外经济利益或作出重大公司决策。
根据《Scoop》报道,李梓嘉于2026年7月2日向吉隆坡高等法庭提交原诉传票,针对同为公司董事的父亲及姐姐提出申请。
李梓嘉要求法庭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父亲及姐姐批准每月薪资以外的董事酬金、津贴、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他也寻求限制两人在未经法庭事先批准下,决定董事任免、委任公司秘书、处置重大资产、发行新股及变更公司股权结构。
根据《Scoop》查阅的法庭文件,案件编号为WA-24NCC-400-07/2026。除了父亲李志兴及姐姐李梓瑜,李梓嘉也将LZJ管理公司及弟弟李绹列为答辩人。
股权方面,李梓嘉声称自己持有公司90%股份,姐姐李梓瑜持股9%,弟弟李绹则持股1%。李梓瑜同时担任李梓嘉的羽球经理人。
除了申请临时禁令,李梓嘉也要求法庭下令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以处理公司的管理及治理问题。
他在支持申请的宣誓书中指出,自己曾于2025年12月22日尝试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但因未达到法定出席人数,会议无法举行。
原诉传票称,会议未能按规定召开,反映公司面对管理及行政僵局,因此有必要寻求法庭介入。
李梓嘉希望法庭下令在裁决作出后14天内,或法庭指定的期限内召开会议,并授权他发出及送达会议通知,以及委任独立主席主持会议。
根据拟议安排,即使部分董事、股东或公司秘书缺席,会议仍可进行。议程包括可能罢免现任董事、委任新董事及公司秘书,以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
不过,答辩方对李梓嘉的申请提出异议。
李志兴于8月6日提交答辩宣誓书,质疑法庭介入的必要性,并强调公司一直有管理与李梓嘉职业羽球生涯相关的事务。
他也提及,LZJ管理公司与运动品牌Victor签署了为期4年的协议,合约从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他认为,这项合作及相关财务收益对公司运营,以及支持李梓嘉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
此外,李志兴也针对款项支付,以及李梓嘉姓名与肖像使用权等争议作出回应。
代表李梓瑜及李绹提交的联合宣誓书,同样否认相关指控,并对李
梓嘉寻求的法律救济提出质疑。
目前,相关申请及各方在宣誓书中提出的立场,仍有待法庭审议。
事件曝光后引起球迷关注,不少人留言为李梓嘉打气,也有人感叹做生意应谨慎处理家庭关系,希望他能暂时放下烦恼,专注羽球事业。
也有球迷从李梓嘉的职业生涯出发,认为运动员需要把心力放在训练与比赛上,并担心场外纠纷影响他的表现。
另有球迷对父亲、姐姐与李梓嘉之间的法律纠纷感到心疼,留言为他打气,希望他能挺过难关。
“专注打好球,做自己就好,加油!”,不少球迷留言为李梓嘉送上鼓励。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及社交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