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起诉汤米汤姆斯滥权案再受挫 上诉庭维持撤诉裁决 谕令需付1.2万堂费
上诉庭驳回前首相纳吉的上诉,拒绝恢复他针对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的渎职起诉及190万令吉索赔请求。
由拉威德兰、黄建强(译音)和纳扎林组成的三司上诉庭,维持吉隆坡高庭于2022年11月25日作出的裁决。
上诉庭指出,高庭当时的裁决有理,因纳吉在提出民事诉讼时,相关刑事案件尚未展开,因此其指控汤米汤姆斯渎职、恶意检控及滥用职权为时过早。上诉庭也确认,我国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恶意程序”(malicious
process)此侵权行为。
然而,上诉庭不同意高庭关于“总检察长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豁免权”的裁定,明确指出联邦宪法第145(3)条,并未赋予总检察长在针对其个人的民事诉讼中享有豁免权。
“高庭所援引的案例不适用于本案,因为那些案例涉及的是挑战总检察长检控裁量权的刑事案件。”
最终,上诉庭谕令纳吉需向汤米汤姆斯支付1万2000令吉堂费。
本案中,菲洛兹胡先与尤迪斯特拉代表纳吉出庭,而艾伦哥梅兹则代表汤米汤姆斯。
纳吉于2021年10月入禀诉讼,指自己在1MDB相关案件中被控贪污、滥权及洗黑钱,是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与时任希盟政府事先策划的结果。
他要求法庭宣判担任公职的汤米汤姆斯滥权,以及寻求19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包括为刑事案件辩护所支付的专业费用。
不过,高庭于2022年11月批准汤米汤姆斯,以撤销纳吉提告他的诉讼;该裁决允许汤米汤姆斯在案件不经全面审理的情况下撤销诉讼,因为法官拿督阿末巴仄表示,纳吉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并且也没有合理的诉讼理由。
纳吉随后于同年12月入禀上诉通知书,挑战高庭裁决。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