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起仅承认相关部门证明信 总警长:违例者不放行
07 Jun, 2021
全国警察总长阿克里沙尼宣布,从6月8日起,往返公所地点的上班族必须持有由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所发出的证明信,自雇人士及有紧急情况的人士则可向警局申请一次性通行文件。
他发文告指出,上述信件的生效期必须从6月1日起,举凡没有合法文件者,或文件在6月1日前已逾期者,将会被指示掉头回家。
他说,自雇人士(如没有雇主的修水管技师/维修员/路边小贩),准证申请是一次性,申请日期是6月1日至14日。
“所有不获准营业,但因特定目的需要回公司,如准备支付薪水的文件和发票的员工,警方可发出一次性2至3天的许可信,但必须附上雇主的证明。”
他说,律师事务所允许以20%员工营业,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通过冠病智能管理系统(CIMS
3.0)发出证明信,而因新案件需要出庭的法律从业员,需在路障时出示印刷文本或律师事务所的信。
警方承认的各部门机构: 1.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负责制造业和相关服务领域 2.
交通部旗下负责公共交通及必需品领域 3.
农业和食物工业部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种植及原产业领域
4. 原产业部负责棕油及橡胶等原产品 5.
国家银行负责金融机构及保险领域 6.
大马证券监督委员负责股票交易领域 7.
地方政府旗下食品商家、摊贩 8.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负责电信、媒体、邮政快递、广播
9.
内政部旗下机构,移民局、国民登记局、志愿警卫局等
警方也要求社会大众在压平冠病感染链上发挥作用。如果有任何有关遵守和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投诉,可拨电至03-80008000或致函80008000@mygcc.gov.my/
aduan.pematuhan@mkn.gov.my 给大马政府呼叫中心(MyGCC)。